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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梅州市梅县区纪委、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武装部联合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8男4女)合同制专职陪护应急队伍人员(准军事化管理,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愿从事纪检、应急工作;
(三)身体健康,适应倒班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左右裸眼视力在0.8以上,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以上;
(四)年龄为20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2017年9月20日);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中职、技校)及以上学历;
(六)复退军人限梅县区户籍人员;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八)梅县区现有政府购买服务的编外人员如需报考,须经现聘用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现役军人;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四)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7日共2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梅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梅县区宪梓南路区地税局侧)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专职陪护应急队伍人员报名表》(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填写好, 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请于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凭身份证原件到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命题将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出题、评卷。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方式:实行闭卷考试;
(3)计分方式: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时间、地点:2017年10月14日上午9:00-10: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加分项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
(2)复退军人:①个人获得荣誉称号:中央军委授予的每次计5分;总部授予的每次计4分、大军区级单位授予的每次计3分、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授予的每次计2分;②个人荣立二等功的每次计4分、三等功的每次计2分;③个人嘉奖每次计1分;优秀士兵每次计0.5分;④服役年限,超出义务兵役期每一年计0.5分。
笔试成绩(笔试分数 加分项得分)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县区纪检监察网站()和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面试
根据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县区纪检监察网站()和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复印件无效。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 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梅县区纪检监察网站和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整体编入梅县区人武部常驻民兵应急分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食宿。
三、工资待遇
月工资2800元(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其他补助及绩效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中共梅州市梅县区纪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753-2589614。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自愿从事纪检、应急工作;
(三)身体健康,适应倒班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左右裸眼视力在0.8以上,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以上;
(四)年龄为20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2017年9月20日);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中职、技校)及以上学历;
(六)复退军人限梅县区户籍人员;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八)梅县区现有政府购买服务的编外人员如需报考,须经现聘用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现役军人;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四)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7日共2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梅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梅县区宪梓南路区地税局侧)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专职陪护应急队伍人员报名表》(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填写好, 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请于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凭身份证原件到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命题将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出题、评卷。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方式:实行闭卷考试;
(3)计分方式: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时间、地点:2017年10月14日上午9:00-10: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加分项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
(2)复退军人:①个人获得荣誉称号:中央军委授予的每次计5分;总部授予的每次计4分、大军区级单位授予的每次计3分、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授予的每次计2分;②个人荣立二等功的每次计4分、三等功的每次计2分;③个人嘉奖每次计1分;优秀士兵每次计0.5分;④服役年限,超出义务兵役期每一年计0.5分。
笔试成绩(笔试分数 加分项得分)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县区纪检监察网站()和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面试
根据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县区纪检监察网站()和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复印件无效。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 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梅县区纪检监察网站和梅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整体编入梅县区人武部常驻民兵应急分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食宿。
三、工资待遇
月工资2800元(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其他补助及绩效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中共梅州市梅县区纪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753-2589614。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纪委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武装部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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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