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正本学校是我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全寄宿制公办专门教育学校,承担全市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的矫治教育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21〕32号)精神,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梅州市正本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4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学校在编在职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邮箱:mzszbxx@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53-2161992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6月19日止。
(三)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及所需材料:应聘者将下列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姓名 岗位名称(岗位代码)”: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专门学校或特殊学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交记录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含学校在编在职人员证明)。
2.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该表格需双面打印,见附件2),由本人在“本人意见”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专门学校或特殊学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交记录、同意报考证明(含学校在编在职人员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现场确认。报考人员经初审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反馈资格初审意见,初审通过人员,须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复核确认报名,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领取准考证。经现场确认审核合格,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笔试 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meizhou.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meizhou.gov.cn/)公布。
2.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梅州市教育局划定,并在总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按选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选聘周期内完成。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及附件,准确选择符合报考的岗位。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务,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选聘岗位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选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6.若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环节出现没有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等情况,以及在现场确认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的,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二)其他相关事项
1.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选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梅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3-2161992;监督投诉电话:0753-218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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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原文标题:2024年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梅州市教育局
文章来源:edu.meizhou.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2641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