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发布《》,报名时间:4月26日-2023年4月28日,其中,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招聘1人从事精神病工作岗位代码:wj2023017,本科生专业代码:精神医学(b100305),研究生专业代码: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a100205),更多关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招聘1人岗位信息请继续往下看:
序号 | 17 |
招聘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广梅开发区医院 |
岗位笔试类别 | 卫生类 |
招聘岗位及级别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 |
岗位经费来源 | 公益一类 |
岗位职责简介 | 从事精神病工作 |
岗位代码 | wj2023017 |
招聘对象 | 不限 |
招聘 人数 | 1 |
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学士及以上 |
专业及代码 (研究生)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a100205) |
专业及代码(本科) | 精神医学(b100305) |
其他条件 | 临床医学(c100101) |
备注 | 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可放宽至大专(学位不限) |
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居民户口簿等须于招聘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2023年5月5日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梅州市梅县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7、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8、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mx.gov.cn/)、梅州市梅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mxsyzp2023/)发布有关此次招聘的信息。
9、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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